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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区74家企业获得山东省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共计667万元

喜报!我区74家企业获得山东省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共计6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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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14

  日前,山东省科技厅下发《关于下达2022年度山东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的通知》(鲁科字〔2022〕131号),我区鲁维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74家企业获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补助金额共计667万元,获补企业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27家,同比增长57.7%,补助金额总量增加150余万元。
  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是指为鼓励创新主体持续加大研发费用投入,省财政按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企业的研发费用投入给予的补助资金,并实行总额控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于2022年联合对《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一、补助条件:
  (一)申请补助企业须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或当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
  (二)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并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其中规上企业还须如实填报国家统计局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三)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当年度研发投入须较上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的4%(含)以上,连续两个纳税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当年度研发投入须占当年销售收入的6%(含)以上。
  二、补助标准:
  (一)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结合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确定统一补助比例,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5%。
  (二)对符合第四条的集成电路领域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
  (三)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不足1万元的不予补助,补助金额四舍五入保留到万元。

 

 

  下面让我们看看有哪些企业获得山东省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吧!